"把這裡視為你的家,或是一個安全的基地來探索。那些停留超過一天的人,將永遠留下。" 這是我加入的第一個《部落衝突》部落的簡介。裡面全是澳洲人,他們都非常友善和可愛,這就是我學習英語的方式。
我那時大約11歲,其他人都在20到50歲之間,回想起來真奇怪,但他們一直讓我待在身邊,告訴我永遠不要開始抽煙,還幫我學習英語,哈哈。每天花幾個小時玩遊戲。
一年後,我們中的幾個人分開來創建了一個姐妹公會,當《公會戰》來到遊戲時,我們進行了10對10的比賽,並成為第一批達到100場勝利的公會之一。
哦,在接下來的十年裡,即使我去創建自己的部落,並且獲得了數百場戰爭的勝利,我仍然會不時回到 "pink floydians" 來拜訪和與部落領袖巴倫交談。
上一次可能是六年前,那時我找不到他,有人說他已經不再玩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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