@Paxos 有一個很好的提案,但對我來說作為 $HYPE 持有者並不吸引人。 將 95% 的收益直接分配給 $HYPE 持有者,否則這只是他們用來增加 TVL 的行銷預算,對 $HYPE 治理持有者沒有任何補償。 無論如何,所有提案都沒有以正確的形式進行投票。 @HyperliquidX 應該推遲投票,直到桌面上真的有值得討論的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