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一切與“仇恨言論”無關,正如潘·邦迪所說,這與“言論自由”是不同的。 她太笨了,無法在沒有筆記的情況下描述基本法律。 她缺乏足夠的誠信,無法承認自己犯了錯誤。 她對聽到她所說話的人沒有任何尊重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