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与新加坡或迪拜等司法管辖区之间的关键区别在于监管速度。在美国,官僚主义和制衡机制导致监管环境较慢。这在FTX和Terra等危机期间抑制了波动性,但也延迟了新技术的接受和采用。 相比之下,监管机构反应更快,在牛市周期中更快地接受创新,但也更容易对负面新闻周期做出过度反应。 从长远来看,我对美国作为创新基础持乐观态度:在这里,创新通常总是超越监管。新技术有空间证明自己,在限制措施生效之前。任何试图阻碍进展的尝试都将在法庭和国会面临挑战。